简述FOB、CFR和CIF的异同点。
更新时间:2023-01-15 21:26:49相同点:
(1) 卖方都是在装运港交货,
(2) 买卖双方风险的转移以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为界限
(3) 都适合于水上运输
(4) 卖方办理出口手续,买方办理进口手续
区别:在运输和保险上存有差别FOB下运输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,卖方无责任;CFR下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,支付运输费用,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;CIF 下,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均由卖方负责签订,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。
暂无解析
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》成员国之间实行交易,若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,只要卖方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了原来少交的货物,则在任何情况下,买方都无权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。
凡是以“大约”(about)或类似的文字描述商品的信用证金额、数量或单价时,应解释为该金额、数量、单价等可允许有10%的增减。
“抬头人”,表明发票是开给谁的,一般应是()进口商的名称和详细地址。如为信用证支付。
发票中的数量、单价和金额可以冠以“大约”(about)或类似的文字。
用多式联运提单时,如提单上所注明的接受监管地或收货地不同于装货港,则在装船批注中应包括的内容()